妇产科妊娠合并症考点解析

  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在我国孕产妇死因顺位中高居第2位,为非直接产科死因的第1位。

  

  妊娠合并先天性心脏病——最常见

  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

  妊娠合并高血压性心脏病

  围产期心肌病

  妊娠合并贫血性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肌炎等

  

  

  1.心力衰竭——最常见,主要的死因

  2.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

  3.静脉栓塞和肺栓塞

  4.缺氧与发绀

  ☆早期心力衰竭症状与体征为:

  ①轻微活动后即出现胸闷、心悸、气短;

  ②休息时心率>次/min,呼吸>20次/min;

  ③夜间常因胸闷而坐起呼吸,或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

  ④肺底部出现少量持续性湿啰音,咳嗽后不消失。

  

  1.可以妊娠——心功能Ⅰ~Ⅱ级,心脏病变较轻,既往无心力衰竭史。

  2.不宜妊娠——心功能Ⅲ~Ⅳ级、心脏病变较重、既往有……

  心力衰竭史、有肺动脉高压、右向左分流型先天性心脏病、严重心律失常、风湿热活动期、心脏病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急性心肌炎、年龄>35岁心脏病病程较长,发生心力衰竭的可能性极大。

  

  一、妊娠期?

  二、分娩期?

  三、产褥期?

  防心衰!

  治心衰!

  

  一、妊娠期

  1.处理原则

  ◇不宜妊娠的处理——12周前——做人流、避孕!

  ◇>12周、继续妊娠的处理原则——防心衰!治心衰!

  增加产检次数…

  在妊娠20周前,应每2周行产前检查1次;

  在妊娠20周后产前检查应每周1次;

  妊娠32周以后,应住院防治。

  2.防心衰?治心衰?

  一般医嘱:

  情绪、睡眠(≥10h)、体重(不超过12kg)、饮食(高蛋白、高维生素、低盐、低脂)。

  防治诱因:

  呼吸道感染、贫血(20周后预防性使用铁剂)。

  心衰处理:

  地高辛(不预防性应用、不主张用饱和量、病情好转即停药)。

  产科处理:

  原则是待心力衰竭控制后再行产科处理,应放宽剖宫产指征。

  

  二、分娩期应提前选择好适宜的分娩方式。

  1.经阴道分娩指征——心功能Ⅰ~Ⅱ级、胎儿不大、胎位正常、宫颈条件良好者,可考虑在严密监护下经阴道分娩。

  2.剖宫产指征——心功能Ⅲ~Ⅳ级、有产科指征者,均应择期剖宫产。

  *主张对心脏病产妇放宽剖宫产术指征;

  *麻醉剂中不应加用肾上腺素,麻醉平面不宜过高;

  *术中、术后应严格限制输液量;

  *不宜再妊娠者,可同时行输卵管结扎术。

  第一产程…

  第二产程…

  第三产程…

  细节决定成败!

  第一产程:

  适当应用地西泮、哌替啶等镇静剂。

  有心力衰竭征象者,取半卧位,高浓度面罩吸氧;

  去乙酰毛花苷0.4mg加于25%葡萄糖注射液20ml内缓慢静脉注射,必要时4~6小时重复给药一次。

  产程开始后即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第二产程:

  要避免用力屏气加腹压;

  行会阴侧切术、胎头吸引术或产钳助产术,尽可能缩短第二产程。

  第三产程:

  胎儿娩出后,产妇腹部放置沙袋,以防腹压骤降而诱发心力衰竭。

  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缩宫素10~20U,禁用麦角新碱,以防静脉压增高。

  产后出血过多时,应及时输血、输液,注意输液速度不可过快。

  

  三、产褥期

  产后3日仍为危险期,产妇应充分休息并密切监护。

  1.应继续卧床并密切观察心率、呼吸、血压等变化。

  2.心功能Ⅲ级或以上者不宜哺乳。

  3.不宜再妊娠者,可在产后1周左右行绝育术。

  

  26岁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现妊娠45天出现心力衰竭,其处理原则应是

  A.立即行负压吸宫术终止妊娠

  B.控制心力衰竭后继续妊娠

  C.边控制心力衰竭边终止妊娠

  D.控制心力衰竭后行负压吸宫术

  E.控制心力衰竭后行钳刮术

  『正确答案』D

  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能否继续妊娠主要取决于

  A.心脏病类型

  B.心脏病病程长短

  C.心功能分级

  D.发现心脏病的时间

  E.有无心衰

  『正确答案』C

  妊娠合并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首次发现或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发生率为1%~5%。

  糖尿病合并妊娠——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或妊娠前为糖耐量受损,妊娠后发展为糖尿病。

  

  ---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

  ---妊娠期糖尿病(GDM)的诊断---

  〖---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

  (1)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但……

  有高危因素+①~④任何一项=糖尿病合并妊娠

  高危因素——肥胖、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有GDM史或大于胎龄儿分娩史、患多囊卵巢综合征及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

  ①~④——

  ①空腹血糖≥7.0mmol/L(mg/dl)。

  ②糖化血红蛋白(GHbAlc)≥6.5%。

  ③伴有典型的高血糖或高血糖危象症状,同时任意血糖≥11.1mmol/L。

  ④如果没有明确的高血糖症状,任意血糖≥11.1mmol/L,次日复测①或②阳性。

  (3)不建议孕早期常规OGTT检查。

  〖---妊娠期糖尿病(GDM)的诊断---〗

  (1)妊娠24~28周空腹血糖检查:

  空腹≥5.1mmol——即可诊断GDM

  (2)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查

  空腹≤5.1mmol/L、

  1小时≤10.0mmol/L、

  2小时≤8.5mmol/L

  ——有一个超过正常值即可诊断GDM

  (3)具有GDM高危因素的孕妇,首次OGTT正常者,在妊娠晚期可重复OGTT。

  (4)妊娠28周后首次孕检者,建议初诊查空腹血糖或75gOGTT。

  (1)妊娠24~28周空腹血糖检查

  ≥5.1mmol/L者,直接诊断为GDM,不必再做75gOGTT;

  4.4mmol/L~5.1mmol/L者,做75gOGTT;

  ≤4.4mmol/L者可暂不行75gOGTT。

  

  (2)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查:

  方法:

  1)75g葡萄糖耐量试验:试验前3日正常体力活动、每日进食碳水化合物不少于g,实验前1日晚餐后禁食8~12小时。

  2)5分钟内口服含25%葡萄糖水ml。

  3)分别抽取服糖前、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静脉血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血浆葡萄糖水平。

  诊断标准:

  空腹≤5.1mmol/L、

  服糖后1小时≤10.0mmol/L、

  服糖后2小时的血糖≤8.5mmol/L。

  ——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GDM。

  妊娠合并糖尿病有确诊意义的是

  A.服50g糖1小时抽静脉血测血糖值≥7.8mmol/L

  B.妊娠期有“三多”症状,且本次妊娠伴有巨大儿,尿糖阳性

  C.有糖尿病家族史特别是不明原因的死胎、死产、巨大儿分娩史

  D.口服糖耐量试验结果有两点超过正常值

  E.空腹血糖≥4.4mmol/L

  『正确答案』D

  38岁,初次妊娠,过度肥胖,24周查空腹血糖:血糖值为4.5mmol/L,病人需要进行

  A.尿糖检测

  B.空腹血糖

  C.OGTT

  D.尿酮体

  E.1个月后可重复进行糖筛查

  『正确答案』C

  

  A级:妊娠期诊断的糖尿病。

  A1级:经控制饮食,空腹血糖<5.3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

  A2级:经控制饮食,空腹血糖≥5.3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

  B级:显性糖尿病,20岁以后发病,病程<10年。

  C级:发病年龄10~19岁,或病程达10~19年。

  D级:10岁前发病,或病程≥20年,或合并单纯性视网膜病。

  F级:糖尿病性肾病。

  R级: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或玻璃体积血。

  H级: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T级:有肾移植史。

  

  1.糖尿病患者可否妊娠的指标

  (1)糖尿病患者于妊娠前,应确定糖尿病严重程度。D、F、R级糖尿病不宜妊娠。已妊娠应尽早终止。

  (2)器质性病变较轻、血糖控制良好者,在确保受孕前、妊娠期及分娩期血糖在正常范围内可妊娠。

  确保血糖在正常范围内!!!

  2.妊娠期血糖监控

  ——饮食控制+胰岛素治疗

  (1)血糖控制满意标准

  空腹和餐前30分钟血糖在3.3~5.3mmol/L;

  餐后2小时以及夜间在4.4~6.7mmol/L;

  孕妇无明显饥饿感。

  (2)营养控制血糖(饮食控制)

  饮食控制要保证胎儿正常生长发育。

  糖尿病孕妇妊娠早期(前3个月)热量需要同孕前,根据个人劳动强度、肥胖程度和血糖控制水平确定。

  妊娠中期及晚期每日增加热量kcal。

  (3)药物控制血糖

  1)胰岛素:饮食控制不能达标的GDM患者。

  ①妊娠前应用胰岛素控制血糖的患者,妊娠早期需要根据血糖监测情况调整胰岛素用量。

  ②妊娠中、晚期的胰岛素需要量常有不同程度增加,妊娠32~36周达最高峰,妊娠36周后胰岛素用量稍下降。

  2)二甲双胍和格列苯脲口服降糖药:这两种口服降糖药在我国均未获得治疗妊娠期GDM的许可。

  3.终止妊娠

  (1)分娩时机选择——“富二代,成熟晚!”

  1)孕期正常、非胰岛素治疗的GDM孕妇——到预产期立刻终止妊娠。

  2)妊娠前糖尿病及血糖控制良好的胰岛素治疗GDM者——妊娠38~39周终止妊娠。

  3)有母儿合并症者——适时终止妊娠。

  (2)分娩方式

  1)剖宫产指征——病情重、有产科指征

  病情重:糖尿病伴微血管病变;

  产科指征:巨大胎儿、胎盘功能不良、胎位异常等

  2)放宽剖宫产手术指征:妊娠期血糖控制不好,胎儿偏大或者既往有死胎、死产史者。

  3)阴道分娩:无上述指征者,应阴道试产。

  4.产后处理——胰岛素减量!

  胰岛素用量应减少至分娩前的1/3~1/2。

  在产后1~2周胰岛素用量逐渐恢复至孕前水平。

  5.新生儿处理——防止新生儿低血糖

  新生儿出生时应留脐血,查血糖。生后半小时开奶,同时定期滴服葡萄糖液;

  均应视为高危新生儿给予监护。

  

  

  下面哪项不是糖尿病孕妇行剖宫产的指征

  A.胎位不正

  B.巨大胎儿,有相对头盆不称

  C.有死胎、死产史

  D.病程大于10年,病情较严重

  E.需胰岛素控制血糖者

  『正确答案』E

  33岁孕妇,G2P1,孕34周,体重89kg,确诊为妊娠合并糖尿病,经饮食控制后血糖控制不满意,应给予的合理治疗为

  A.及早人工终止妊娠

  B.严格控制饮食,加强产前监测

  C.加用胰岛素可不必控制饮食

  D.制定合理饮食的同时加用胰岛素治疗

  E.继续控制饮食,主要是控制糖类的摄入量

  『正确答案』D

  了解: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处理——静脉给胰岛素!

  ①应用小剂量胰岛素0.1U/(kg?h)加入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每1~2小时监测血糖1次。

  ②血糖≤13.9mmol/L后,将胰岛素加入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静滴。

  ③酮体转阴后可改为皮下注射。

  了解:分娩过程中的胰岛素控制

  停皮下,换静脉

  测血糖,调用量

  1)阴道分娩:

  临产后仍采用糖尿病饮食,停用皮下注射胰岛素。

  孕前患糖尿病者静脉输注胰岛素生理盐水,根据产程中测得的血糖值调整静脉输液速度。

  ①血糖>5.6mmol/L,静脉滴注胰岛素1.25U/h;

  ②血糖7.8~10.0mmol/L,静脉滴注胰岛素1.5U/h;

  ③血糖>10.0mmol/L,静脉滴注胰岛素2U/h。

  2)剖宫产:

  ①在手术前日,停用晚餐前胰岛素;

  ②手术日停止皮下注射胰岛素;

  ③早晨监测血糖及尿酮体后,根据其空腹血糖水平改用小剂量胰岛素持续静脉滴注;

  ④按3~4g葡萄糖加1U胰岛素比例配制胰岛素葡萄糖液;

  ⑤按2~3U/h速度持续静脉滴注胰岛素葡萄糖液;

  ⑥术中血糖控制在6.67~10.0mmol/L;

  ⑦术中每1~2小时测血糖1次,术后每2~4小时测1次血糖,直到饮食恢复。

  了解:孕期母儿监护

  ①孕前患糖尿病者:

  需每周检查一次直至妊娠第10周。

  妊娠中期应每两周检查一次,每1~2个月测定肾功能及糖化血红蛋白、检查眼底。

  妊娠32周后应每周产前检查一次。

  ②GDM患者需定期监测其血糖、胎儿发育等。

  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庚型及输血传播型肝炎7个类型,以乙型肝炎最常见。

  病毒性肝炎是孕妇肝病和黄疸的最常见原因。

  

  (1)孕晚期约半数孕妇血清总蛋白、白蛋白降低,球蛋白略增加——白/球蛋白比值下降。

  (2)少数孕妇ALT、AST、碱性磷酸酶——升高。

  (3)凝血因子Ⅱ、Ⅴ、Ⅶ、Ⅷ、Ⅸ、Ⅹ、纤维蛋白原——增加。

  (4)雌激素水平升高——部分孕妇出现“肝掌”、“蜘蛛痣”。

  

  (1)妊娠使肝脏抗病能力降低及负担增加——加重病情。

  (2)重症肝炎及肝昏迷发生率——高数十倍。

  (3)妊娠并发症引起的肝损害(子痫前期、妊娠剧吐)极易与急性病毒性肝炎相混淆——需鉴别

  重症率高!

  死亡率高!

  

  (1)妊娠早期——病毒性肝炎可使妊娠反应加重,流产、畸形发生率约高2倍。

  (2)妊娠晚期——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可使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后出血的发生率增高。

  (3)早产、死胎、死产的发生率、新生儿患病率及死亡率均明显增高。

  下列哪项不是病毒性肝炎对妊娠的影响

  A.早孕反应严重

  B.易加重母体病情

  C.易发生产后出血

  D.易发生胎盘早剥

  E.新生儿易感染病毒性肝炎

  『正确答案』D

  

  甲型肝炎病毒不能通过胎盘传给胎儿。乙型、丙型、丁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是传播的主要途径。

  传播方式:

  (1)宫内传播:可能由于胎盘屏障受损或通透性增强引起母血渗漏造成——是产后免疫接种失败的主要原因。

  (2)产时传播:是母婴传播的主要途径,占40%~60%。胎儿通过软产道时传播。

  (3)产后传播:与接触母乳及母亲唾液有关。

  

  

  

  (1)肝炎症状明显加重,出现食欲极度减退,频繁呕吐,腹胀,腹水等。

  (2)黄疸迅速加深;出现肝臭气味,肝脏进行性缩小。

  (3)肝功能明显异常:酶胆分离,白/球蛋白倒置,血清总胆红素值>μmol/L(10mg/dl)。

  (4)DIC是妊娠期重症肝炎的主要死因。

  

  1.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

  2.妊娠期急性脂肪肝。

  3.妊高症、HELLP综合征。-----也有肝损害

  4.妊娠剧吐引起的肝损害。

  5.药物性肝损害。

  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的鉴别诊断下述哪项除外

  A.原发性妊娠急性脂肪肝

  B.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C.妊娠呕吐

  D.妊娠合并糖尿病

  E.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

  『正确答案』D

  

  1.妊娠前咨询——肝炎患者能不能要宝宝?

  2.妊娠期与分娩期处理——保肝治疗、适时终止

  3.分娩方式及子宫切除——重症肝炎剖宫产、

  子宫切除为止血!

  4.产褥期处理——母亲休息防感染、

  宝宝打针防传播。

  1.妊娠前咨询

  (1)乙型肝炎疫苗接种:适用于HBV抗体阴的育龄女性。

  (2)最佳的受孕时机:

  -肝功能正常;

  -血清HBVDNA低水平;

  -肝脏B超无特殊改变。

  (3)抗病毒治疗:

  ①孕前有抗病毒指征,首选干扰素,停药半年后可以妊娠;

  ②抗病毒药物,用替比夫定、替诺福韦,可持续至妊娠期。

  2.妊娠期与分娩期处理

  (1)非重型肝炎

  1)保肝治疗……肝炎怎么治,同内科,略!

  2)产科处理:

  →患者经治疗后病情好转,可继续妊娠;

  →治疗效果不好或继续恶化,应终止妊娠;

  →血清胆汁酸明显升高可考虑剖宫产。

  (2)重型肝炎

  1)护肝治疗

  2)支持治疗

  3)对症治疗

  4)防治并发症

  5)防治感染

  6)早期识别、及时转送

  肝炎怎么治,同内科,略!

  7)产科处理:

  终止妊娠指征:

  ①凝血功能、白蛋白、胆红素、转氨酶等重要指标——改善并稳定24小时左右;

  ②出现胎儿窘迫、胎盘早剥或临产时——立刻终止妊娠。

  终止妊娠方法:剖宫产。

  处理重症肝炎,哪项是不恰当的

  A.分娩方式以剖宫产为宜

  B.准备新鲜血浆

  C.一经诊断立即终止妊娠

  D.预防感染

  E.限制蛋白质入量

  『正确答案』C

  3.剖宫产后是否做子宫切除?

  (1)剖宫产保留子宫:适于病情较轻、凝血功能较好、PTA近40%、子宫收缩良好、术中出血不多、探查肝脏缩小不明显者。止血可采用:

  ①子宫动脉结扎;

  ②B-lynch缝合术;

  ③术中、术后应用促子宫收缩药物防治产后出血。

  (2)子宫次全切除:重型肝炎时,在子宫下段部位行子宫次全切除手术,可明显改善预后。

  (3)切口与盆腹腔处理:

  ①取下腹正中纵切口,有利于术中出血处理及探查肝脏;

  ②关腹前用无醇型安尔碘液浸泡盆腹腔数分钟,继之大量温生理盐水冲洗,以杀灭腹腔内细菌,清除腹腔内毒素。

  (4)围手术期处理:

  ①腹部切口可用50%葡萄糖20ml加胰岛素8U局部浸润注射,以促进切口愈合;

  ②无醇型安尔碘液行阴道冲洗。

  4.产褥期处理

  不宜哺乳者应及早回奶。

  回奶禁用雌激素等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可口服生麦芽或乳房外敷芒硝。

  ——防新生儿被感染!

  (1)母亲传播阻断(孕期阻断)——抗病毒治疗

  (2)新生儿传播阻断——联合免疫

  

  联合免疫:

  1)适应对象:母亲HBsAg阳性的新生儿。

  2)方法:

  ①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最好在出生后12小时内)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IU;

  ②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0μg重组酵母或20μg中国仓鼠卵母细胞乙型肝炎疫苗;

  ③在生后1个月和6个月时分别再次接种第2针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0、1、6方案)。

  3)免疫效果监测:

  在疫苗接种完成后6个月检测HBV标志物,以判断免疫接种是否成功。

  如果12月龄后HBsAg阳性,通常提示存在感染。

  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产妇在产褥期的注意事项应除外哪一项

  A.产妇不宜哺乳

  B.密切观察病情以及肝功能变化

  C.使用对肝脏损害小的广谱抗生素控制感染

  D.新生儿应在出生后隔离3周,避免接触感染

  E.新生儿应接种肝炎疫苗,防止发病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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