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解读

天津市治疗白癜风最好的医院 http://m.39.net/pf/a_4618889.html

王医生(眼科副主任医师,主检医师),于年10月22日在第六阶梯教室讲解了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的医学标准。

(讲座开始啦,没想到感兴趣的同学这么多...)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热情不减)

体检内容

01

一般条件

不合格:(1)显著的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功能及形态异常(2)可能导致失能的活动性、隐匿性、急性或慢性疾病(3)严重的创伤、损伤或手术后遗症(4)使用处方或非处方药物,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5)肿瘤A.恶性肿瘤B.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良性占位性病变(6)接受心脏、肝脏或肾脏等器官移植

合格:(1)恶性肿瘤治疗后,观察6个月,肿瘤无复发或转移(2)良性占位,临床治愈后无复发,无并发症或后遗症

精神疾病

不合格:(1)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2)使用或依赖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等使人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3)酒精滥用或依赖(4)精神分裂症、分裂型及妄想性障碍(5)心境(情感性)障碍(6)神经症性、应激性及躯体形式障碍(7)生理障碍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8)成人的人格与行为障碍A.精神发育迟缓B.心理发育障碍C.通常起病于儿童及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障碍D.未特定的精神障碍

合格:(1)急性感染、中毒性等疾病引起的症状性精神障碍,如原发病已治愈、精神障碍症状消失、无后遗症和并发症(2)神经衰弱或焦虑症治疗后症状消失

神经系统

不合格:(1)痫样发作、癫痫或有癫痫病史(2)病理性晕厥或原因不明的意识障碍

合格:(1)偏头痛、丛集性头痛或三叉神经痛,症状缓解、观察至少6个月、无复发、(2)脱髓鞘性疾病或神经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治愈后,病情稳定、观察至少12个月、无并发症及后遗症(3)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脑出血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12个月、无并发症及后遗症(4)原因明确且可预防的晕厥可鉴定为合格。(5)无症状性腔隙性脑梗塞或脑动脉硬化,无后遗症及并发症,可鉴定为合格

颅脑损伤的鉴定A.重度颅脑损伤应鉴定为不合格B.中度颅脑损伤治愈后,Ⅲa级观察≧24个月,合格;Ⅲb级观察≧12个月,合格C.轻度颅脑损伤治愈后,观察≧6个月,可合格。

Ⅲa级颅内肿瘤或其病史为不合格A.无症状的垂体瘤,可合格B.垂体瘤术后观察≧12个月,可合格

颅内蛛网囊肿,有下列情况之一,应鉴定为不合格:

A.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或其病史;B.动态脑电图检查异常;C.多发;D.囊肿进行性增大或形态改变;E.囊肿大小或位置可能影响安全履行职责。

颅内动脉瘤,颅内动-静脉畸形或海绵状血管瘤,不合格

髓良性肿瘤治愈后,观察≧3个月;无症状的垂体囊肿或空泡蝶鞍可合格

帕金森病,无需药物控制、肢体功能和心理认知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循环系统

高血压病,收缩压>mmHg、舒张压持续>95mmHg,应鉴定为不合格。(1)如使用药物控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鉴定为合格:A.所使用的抗高血压药物应为噻嗪类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钙通道阻滞剂或β受体阻滞剂治疗B.首次或更换使用抗高血压药物,观察≧2周、SBP≤mmHg(2)DBP≤95mmHgSBP<90mmHg或DBP<60mmHg,可合格

冠状动脉疾病的鉴定(1)不伴有心肌缺血客观证据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可合格(2)冠心病或伴有心肌缺血客观证据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应鉴定为不合格(3)Ⅲa级经治疗后,无心肌缺血客观证据、心功能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A.观察≧6个月B.血压</90mmHg;C.血糖正常D.总胆固醇、甘油三酯正常E.左心室射血分数>50%F.戒烟

Ⅲa级接受心脏瓣膜置换术,不合格

Ⅲb级接受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观察≧6个月,合格

不合格:

接受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植入术或心脏除颤器植入术;

严重的心脏瓣膜疾病;

严重的心律失常;

伴有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史的预激综合征;

冠状动脉心肌桥。

可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矫正术后,观察≧6个月;

无临床意义的早搏、并行心律、传导阻滞(左前分支、左束支、右束支、窦房传导、I度房室、II度Ⅰ型);

阵发性室上速、房颤或早搏接受射频消融术治疗、停服抗凝和抗心律失常药物后,观察≧3个月;

房颤治疗后,观察≧6个月;

心肌病,心肌炎临床治愈后,观察≧3个月;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肺血栓栓塞症临床治愈后,停用抗凝药物、观察≧6个月。

呼吸系统

支气管哮喘应鉴定为不合格,如处于临床缓解期、达到控制分级水平、无并发症,可合格

自发性气胸(1)Ⅲa级反复发作,不合格(2)Ⅲa级治愈后,合格(3)Ⅲb级治愈后,临床症状消失、肺组织扩张良好,合格

胸腔脏器手术后,观察≧3个月合格

消化系统

肝硬化的鉴定(1)Ⅲa级,不合格(2)Ⅲb级无明显症状、病情稳定、肝功能正常合格。

胆道系统结石的鉴定无症状的胆道系统结石;胆囊结石手术治疗后,观察≧30日,合格。

可合格:

消化性溃疡临床治愈后;

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

胰腺炎治疗后;

炎症性肠病治疗后;

腹腔脏器手术后,观察≧30日;

无明显症状的慢性胆囊炎或胆囊息肉。

代谢、免疫及内分泌系统

糖尿病的鉴定(1)需用胰岛素控制的糖尿病应鉴定为不合格(2)糖尿病,空腹血糖在正常值范围,合格(3)首次或更换使用观察≧2个月如需用口服降糖药物,满足下列条件,可鉴定为合格:服药物为:双胍类α-糖苷酶抑制剂噻唑烷二酮类二肽基肽酶抑制剂

合格:

巨人症、肢端肥大症、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胰岛内分泌肿瘤或嗜铬细胞瘤治疗后;

痛风治疗后;

甲状腺机能减退症;

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后。

淋巴血液系统

合格:

血友病;

非病理性轻度或中度脾脏肿大;

白血病、淋巴瘤、浆细胞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或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治疗后,观察≧6个月;

轻度地中海贫血。

泌尿生殖系统

合格:

慢性肾炎治疗后;

急性肾炎治愈后;

肾病综合征治疗后;

无症状性血尿或(和)蛋白尿;

IgA肾病;

急性泌尿系感染治愈后;

慢性肾盂肾炎治疗后;

无症状的泌尿系统结石;

肾囊肿。

不合格:

慢性肾炎3期及以上。

传染病

病毒性肝炎的鉴定(1)急性病毒性肝炎临床治愈后,合格(2)慢性病毒性肝炎治疗后,近3个月内每月一次肝功能正常,合格

结核病的鉴定(1)活动性结核病,不合格(2)肺结核临床治愈后,合格(3)淋巴系统结核临床治愈后,合格

不合格:

梅毒;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

妊娠、皮肤

合格:

妊娠34周

不合格:

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皮肤疾病

运动系统

合格:

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或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

不伴有脊髓损伤的脊柱骨折,治愈后观察≧30日;

单纯性骨折临床愈合后;

半月板损伤或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治愈后。

不合格:

进行性肌萎缩或肌力异常

耳鼻咽喉、口腔

中耳疾病的鉴定(1)分泌性中耳炎、急性化脓性中耳炎治愈后,合格(2)慢性化脓性中耳炎临床治愈后,合格(3)鼓膜干性穿孔,合格

合格:

鼻腔、鼻窦疾病鼻内镜手术治愈后,观察≧30日;

Ⅲa级电测听超标,背离试验和听力实测正常;

Ⅲb级背离试验正常;

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或前庭神经炎临床治愈后,观察≧3个月。

不合格:外耳炎症(耳廓软骨膜炎、耳前瘘管或鳃裂瘘管感染、外耳道湿疹、外耳道炎、外耳道真菌感染),伴有明显症状或体征;

影响安全的鼻骨骨折等外鼻疾病;

明显影响呼吸、鼻窦窦口通气引流、咽鼓管功能的鼻腔、鼻窦疾病;

明显影响呼吸、吞咽或发声功能的咽喉部疾病;

影响言语功能的口腔疾病;

导致前庭功能障碍;

Ⅲa级重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或合并重度低氧血症

眼及附属器

青光眼的鉴定(1)青光眼应鉴定为不合格(2)抗青光眼手术治疗后,观察≧3个月、眼压控制良好、视野符合标准,合格(3)高眼压症、可疑青光眼或青睫综合征,合格。

影响视功能的眼外肌疾病(显斜视、隐斜视或眼球运动受限),不合格。

接受眼外肌手术治疗后观察≧3个月、或经双眼视觉训练,恢复良好、双眼视功能正常,合格

影响视功能的晶状体疾病,不合格

接受晶状体手术治疗后,观察≧3个月合格

影响视功能的玻璃体疾病或眼底疾病,不合格。接受玻璃体疾病或眼底疾病手术治疗后,观察≧3个月,合格。

色盲应鉴定为不合格Ⅲa级,色弱,如能迅速识别其工作环境中的各种颜色的信号灯、标志物、障碍物或雷达图等,实测正常,合格Ⅲb级色弱,合格

角膜接触镜,停戴至角膜表面形态恢复后再进行视力鉴定

接受角膜屈光手术或眼内屈光手术,术后应满足下述条件:(1)观察≧3个月;(2)满足相应的视力标准;(3)屈光度稳定;(4)视功能正常。

原标准及现行标准关于眼及附属器手术及观察时间对比:

不合格:影响视功能疾病(上睑下垂、睑内外翻、泪器畸形阻塞或炎症、眼眶炎症或外伤等);角巩膜炎症或溃疡、圆锥角膜、影响视功能的角膜营养不良或角膜混浊等角巩膜疾病;活动性葡萄膜炎;影响视功能的瞳孔畸形或运动障碍;暗适应异常或视觉电生理异常;视野缺损。

视力要求:

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远/近视力需矫正时(眼别一致):

诊断:屈光不正,老视

限制条件如下:

体检流程

02

长按识别


转载请注明:http://www.hkouben.com/xjydzz/5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