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真相

患儿刘××,女,8岁,因头晕、胸闷2天于9月11日15时15医院急诊科就诊。经心电图等检查发现严重心律失常。心电图显示:1、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2、ST-T改变(考虑急性心肌损伤)。经会诊后,收治儿科。因病情凶险,接诊医师第一时间向家属说明患儿病情危重情况,同时予积极治疗,包括吸氧、监护和利多卡因抗心律失常治疗等多种措施,但在治疗过程中患儿突发心跳呼吸停止,经全力抢救无效于17时40分死亡。患儿死亡原因为急性重症病毒性心肌炎(死亡率为80%)并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患儿死亡后,科室领导、医务科即向患方家属解释病情及死因。但患儿家属不理解,医院讨说法。院方认为,在患儿入院到死亡2个多小时中,整个医疗过程无存在过错,建议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法院仲裁解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医院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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